
西地中海到美加每箱加250美元,经欧洲转运的货要重算哪些费用?
马士基2026年9月7日公告称,自10月7日起,对西地中海相关起运地至美国、加拿大的货物征收旺季附加费(PSS),标准为每个集装箱250美元,直至另行通知。
这并不等于所有“中国到美加”的货都会统一增加250美元。判断一票货是否命中公告,要看实际适用的起运范围、承运人、箱型和计价日期。经欧洲转运的货尤其不能只凭“航线经过欧洲”就下结论。
哪些地区和箱型在公告范围内?
公告覆盖西南欧和中南欧相关起运地,包括阿尔巴尼亚、波黑、塞浦路斯、阿尔及利亚、西班牙、法国、希腊、克罗地亚、匈牙利、意大利、摩洛哥、马耳他、葡萄牙、塞尔维亚、斯洛文尼亚、斯洛伐克和突尼斯,目的地为美国或加拿大。
适用设备包括所有20英尺箱、所有40英尺及45英尺干箱,以及40英尺冷藏箱,标准均为每箱250美元。这里的“每箱”不同于“每TEU”:一个40英尺箱不是按两个TEU收500美元,而是按公告列明的每箱标准核对。
中国直接起运、只是在欧洲港口中转的货,是否适用不能仅凭中转港判断。应以具体运价的起运范围、订舱条款和承运人账单为准。本公告也不能外推到其他船公司。
10月7日到底按哪个日期判断?
公告对不同合同和监管场景给出了不同日期逻辑。非SPOT货物,一般按价格计算日期(PCD)处理;非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监管的货物,相关节点是订舱确认时第一段水运的计划开航日;受FMC监管的货物则以最后一个集装箱进港日为相关节点。SPOT货物按订舱确认时第一艘船的预计开航日判断。
因此,“9月底订舱”不必然避开附加费,“10月初进仓”也不必然命中。要把订舱类型、第一段水运、进港日和目的地监管属性放在一起核对,并保留订舱确认与后续改船记录。
经欧洲转运的货要重算哪些项目?
第一,重算海运主运费及PSS。确认250美元是否已包含在报价内,还是会作为独立项目出现在账单。第二,检查转运衔接。若为规避生效日临时更改船期或港口,可能产生改订、堆存、拖车和额外操作费用。
第三,重新核对起运港和运价起点。货物从中国出发后在欧洲换装,不代表运价起点自动变成欧洲;但如果在欧洲重新订舱、拆拼箱或形成新的运输合同,适用关系可能改变。第四,检查箱型。20尺、40/45尺干箱和40尺冷藏箱均在公告列明范围,不能假设冷藏箱或大箱按另一套金额。
第五,把附加费与本地费分开。PSS只是总成本中的一项,码头操作、拖车、报关、仓储、箱使、冷藏供电和目的港费用仍需另算。公告金额不能替代一票货的完整报价。
怎样避免预算少算或重复算?
要求报价单标注承运人、起运地、目的地、箱型、订舱类型、有效期和PSS是否包含。若有多段水运,写明哪一段是计价所依据的第一段水运。若船期变化跨过10月7日,重新确认价格,而不是沿用旧邮件总价。
财务核账时,应把公告项目名称、币种、计费单位和箱量逐项对照。一个订舱有三个箱,按每箱250美元就是公告口径下的750美元;但最终账单仍取决于该票是否属于适用范围以及承运人确认。
出货前核价清单
- 承运人是否为本公告所指的马士基?
- 运价起运地是否属于公告列明的西南欧或中南欧范围?
- 目的地是否为美国或加拿大?
- 箱型是否为20尺、40/45尺干箱或40尺冷藏箱?
- 是SPOT还是非SPOT,适用哪个日期节点?
- 是否受FMC监管,最后进港日是否影响适用判断?
- 报价是否已含PSS,避免少算或重复计算?
- 转运、改船、堆存和当地费用是否另有变化?
常见问题
中国直发美国、欧洲中转,也一定加250美元吗?
不一定。公告针对列明的欧洲和北非起运范围,不能仅因经过欧洲就认定适用。须核对具体运输合同与承运人确认。
40尺箱是不是收500美元?
按该公告不是。标准写的是每个集装箱250美元,并列明适用于所有20尺、40/45尺干箱和40尺冷藏箱。
250美元就是全部涨价吗?
不是。它只是公告中的PSS,完整成本还可能包含基本海运费和其他起运港、转运港、目的港费用。实际线路、舱位、时效和总报价应在出货时实时查询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