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付款方修改费不再按ETA算,进口账单应在哪个节点前定人?
自2026年10月8日起,马士基目的港付款方修改的免费窗口不再从预计到港时间(ETA)倒推,而是根据首张到付或进口发票,以及滞期、堆存或滞箱相关发票的生成日来确定。进口方应在这些首张相关发票生成前确定付款主体,并用提单号查询该票适用的免费修改门槛。
公告没有给出全球统一的免费天数,也没有公布统一收费金额。超过门槛后的付款方修改仍会产生PAD,即目的港付款方修改费;费额、币种和具体阈值取决于货物目的国和该票信息。
为什么按ETA管理会出错
过去团队可能把预计到港日设为内部提醒点,例如在ETA前若干天确认谁支付进口费。新规则把判断基准改成发票生成日后,船期不再是唯一时钟。
发票可能因货物、账单项目和当地流程在不同时间生成。若团队仍等待“临近到港再定付款方”,首张相关发票可能已经生成,免费窗口也可能已经开始甚至结束。
10月8日指的是申请重开发票的请求日期。旧票在新规生效后才提出付款方修改,也应重新核对适用窗口,不能只看船舶到港日期。
哪些发票节点需要监控
公告提到两类首张相关发票:一类是到付或进口费用发票;另一类是滞期、堆存或滞箱费用发票。企业应把它们纳入同一个目的港账单台账。
台账至少记录:提单号、目的国、原付款方、拟付款方、首张相关发票生成时间、免费门槛查询结果、修改请求时间、系统回执和最终重开发票状态。
其中“发票生成时间”不能用收到邮件的时间代替。邮件可能延迟、进入垃圾箱或只发送给另一联系人。应以系统中显示的发票记录为准。
怎样查询本票免费窗口
马士基公告给出的路径是:登录Maersk Hub,在Delivery Order工具中输入提单号,然后在“Other Actions”下选择“View/Change Payers”。系统会显示该票适用的非收费修改窗口或门槛。
查询后建议保存页面截图或导出记录,并标注查询时间。因为不同目的国的阈值不同,不能把上一票、另一个国家或同事记忆中的天数直接套用。
一条责任链避免临时改单
订舱或出运阶段: 发货人与收货人先约定进口费、到付费及可能的滞期相关费用由谁承担。
提单确认阶段: 将付款主体名称、账号和联系人写入内部台账,核对与目的港实际开票主体是否一致。
首张发票前: 目的港负责人用提单号查询免费窗口,发现主体不一致就立即提交修改。
提交修改时: 保存请求时间、原付款方、新付款方、涉及发票及系统回执。
修改完成后: 检查原发票是否作废、新发票是否生成、币种和金额是否正确,避免只改联系人却没有改付款主体。
如果新付款方尚未同意承担费用,应先取得书面确认。贸然改单可能把收费争议从船公司转移到买卖双方之间。
免费窗口和PAD怎样核账
核账时不要先猜费额,而要先回答三个问题:修改请求是否在10月8日或之后;该票系统显示的免费门槛是什么;请求时间是否已经超过门槛。
若超过,查看目的国适用的PAD费率和币种,并确认费用出现在正确账单。若未超过却被收费,可凭查询结果、请求回执和时间记录向承运人核对。
雁巢集运在涉及多方采购和目的港账单协同时,可以协助整理提单、发票节点、付款主体确认和修改回执,减少资料散落。免费门槛与最终收费仍由承运人系统和目的国规则决定,但完整证据能让争议更快定位。
常见问题
ETA没变,为什么仍可能错过免费窗口?
因为新规则以首张相关发票生成日为基准,不再以ETA计算。船期稳定不代表发票窗口没有开始。
所有国家都有相同的免费修改天数吗?
没有。公告要求按提单号在Delivery Order工具查询该票适用门槛,不能使用统一天数。
10月8日前生成的发票就一定按旧规则吗?
不能只看发票日期。公告说明10月8日对应申请重开发票的请求日期,生效后提出修改应重新查询适用规则。
资料来源
- 马士基:《Payer Amendment Fee – Destination (PAD) - Revised》,2026年9月8日。


